98年度第四屆全國青年盃西洋棋團體賽競賽規程
1.依 據 : 本競賽規程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號函核備辦理。
2.宗 旨 : 以世界奧林匹克西洋棋團體賽模式,推廣全國各校西洋棋團體賽的團隊運動風氣。
3.指導單位 :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教育部、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。
4.主辦單位 : 中華民國西洋棋協會。
5.承辦單位: 中華民國西洋棋協會、西洋棋台北分會、西洋棋台中分會、
西洋棋高雄分會、愛家西洋棋教室。
6.贊助單位 : 哈佛人出版社、安致勤資會計師事務所。
7.比賽時間 : 98年11月8日(星期日) 上午 8:00–8:30 報到 ,
8:30開幕式,9:00開始比賽。
8.比賽地點 : 台北市朱崙街20號3樓會議室 (體育聯合辦公大樓)
1. 國小組
2. 國中組
3. 高中組
4. 大專組
9.比賽組別 :
11.參賽資格:
全國各大專學院、高中、國中、小學之在學學生皆可組隊參加,每校可指派三隊。
12.比賽辦法:
12.1. 每一場由三位隊員上場比賽,每一桌的勝負為該場的小分,勝一桌得一分,和一桌得0.5
分,該場小分多者獲勝,該場勝者得一分,該場和者(即小分1.5:1.5)得0.5分。
12.2. 每隊有四名隊員,至少三人,隊員需編號,分別為一號到四號.不可變更號次上場,分別
依編號大小就位,如第一號需到第一桌,第二號需到第二桌。三號到三桌,每場比賽三名
隊員上場。教練調度須依序調度例如:二號換人,就由三號到二桌,四號到三桌,依此
類推。
12.3 本次比賽原則上採單一學校校隊組成,但人數不足一隊的,可以自第二所學校合併組隊,
例如A學校有6位選手,組三隊不足兩人,則可自另一所B學校找兩位選手組隊,找來的
兩位選手不可以來自不同學校。但因為B學校已經與A學校合組隊伍,B學校本身組隊時,
也就只能找A學校選手而不能找其他學校組隊了。因此合併組隊並非選手個人意願即可,
而是需要該校所有隊伍都同意。
12.3. 依據FIDE競賽規則為準則(由Swiss Perfect 軟體來計算) 配對採瑞士制。
12.4. 大專組、高中組、國中組用鐘計時每場每人25分鐘每一步10秒,以五輪為原則。
12.5. 國小組比賽時間,每輪 30分鐘,超過30 分時,由現場裁判宣佈計時後以每人5分鐘。
以七輪為原則。
12.6 參賽遲到者, 該輪該桌比賽以輸棋論定。
12.7. 比賽細節由現場主裁判宣佈。本大賽主裁判由國際裁判劉格非教授擔任。
13.報名時間 : 即日起至98年11月6日止。
14.報名辦法:
14.1.請詳細填寫報名表(如附表一 )
電話 : (02) 8771-1436 陳美芳 上午09:00-12:00
(02) 2706-2662 王兆億 0968603877
傳真至:(02) 8773-9821, (022706-5979
Email : dinasa1992@yahoo.com 陳美芳, mike.wang@acot.org 王兆億
14.2.報名費:每組1000元 ,現場繳交報名費。(包含參賽者午餐,但不用餐者不退費。)
15.獎勵:
15.1.各組頒發前四名,獎盃一座、獎牌獎狀乙只及獎品一份
(備註;哈佛人贈書致贈新書)。
16.注意事項:
16.1.參賽選手請隨身攜帶學生證以便查驗。
16.2.參賽選手若有冒名頂替者,一經查明證實取消比賽資格,並送本會紀律委員會懲處。
17.本競賽規程經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定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報體委會
核定後宣佈規定之。
附表一
98年度第四屆全國青年盃西洋棋校際團體賽 報名表
參賽組別
隊名
組隊學校
(2校為限)
隊 長
隊 員
桌次
姓別
姓 名
學 校 名 稱
第1桌
第2桌
第3桌
候補隊員
聯 絡 人 電話: 手機:
本校其它隊伍
電子信箱
備 註 1.請務必詳細填寫報名表資料 ,於98年11月6日前,以傳真或EMIAL方式報名 ,以利賽程安排。
2. 電話 : (02) 8771-1436 陳美芳 上午09:00-12:00
(02) 2706-2662 王兆億 0968603877
傳真至:(02) 8773-9821, (02) 2706-5979
Email : dinasa1992@yahoo.com 陳美芳, mike.wang@acot.org 王兆億
注意:1. 每校最多報三隊
2. 本次比賽原則上採單一學校校隊組成,但人數不足一隊的,可以自第二所學校合併組隊,
例如A學校有6位選手,組三隊不足兩人,則可自另一所B學校找兩位選手組隊,找來的
兩位選手不可以來自不同學校。但因為B學校已經與A學校合組隊伍,B學校本身組隊時,
也就只能找A學校選手而不能找其他學校組隊了。因此合併組隊並非選手個人意願即可,
而是需要該校所有隊伍都同意。